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市属公办高等院校。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会计、经济贸易、信息工程、外国语言、电子工程、机电工程等10余个教学系部,具有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及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在内的多形式、多规格的办学体系和适度的办学规模。
学院具有师资力量雄厚、管理规范严格、硬件设施优良、招生专业热门、学习形式灵活等办学特色和办学特点。
第一条 招生对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年龄须满19周岁(1988年2月29日以前出生)。
第三条 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业余3年 50人)、旅游管理(业余3年 30人)、电子商务(业余3年 60人)、工商企业管理(脱产2年 30人;业余3年 90人)、商务英语(业余3年 30人)、会计(脱产2年 30人;业余3年 130人)、税务(业余3年 40人)、计算机应用技术(业余4年 30人)、计算机网络技术(业余4年 30人)。
第四条 咨询
1、为使考生能详尽地了解学校,我校定于2006年7月30日8:30至16:00为咨询开放日,届时将向考生提供参观学校和面对面集中解答问题的机会。
2、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00至20:00
第五条 考试
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英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理)、英语
第六条 授课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脱产两种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面授。学习时间分不同学习形式一般为2至8年不等,实行学分制。其中业余学习的面授一般安排每周两个晚上和双休日的其中一天,上课地点:业余学习的学生分别在学院本部或分院及办学点上课;脱产学习的学生在商务分部上课(朝外团结湖南里17号)。
第七条 录取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予以停办,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
第八条 收费标准
按学校收费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按专业不同,业余学习为:1650至2200元/学年。人;脱产学习为335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人,脱产学习者部分住宿,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九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监察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校纪委、监察室、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64722233转2132.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邮政编码:100102
咨询电话:010-64709690 64720725
本校网址:www.biem.edu.cn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